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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公开征集公告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公开征集公告

受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委托,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参加。

本次征集包别划分,包1:工程建设(房建、市政、交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包2:工程建设(水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包3: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征集不设数量限制。

 

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名录:

(1)企业法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企业法人或在芜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自公开征集截止之日起追溯三年)因招标采购代理违法违规行为,被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采购)代理资格或禁止、限制承接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4)在企业信息登记和申报名录中弄虚作假;

(5)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包1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人员条件:

3.1.1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3.1.2配备3人(含)以上人员组建项目组(其中1人为代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招标师资格;其他人员至少1名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注:

(1)须提供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招标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上登记的最新工作单位须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单位<或其分公司>名称一致)。

(2)须提供至少1名其他人员的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3)须提供为项目组所有人员近3个月(自2017年1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提供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业绩条件:

近三年内(自公开征集截止之日起追溯三年)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至少具有一个单项中标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房建类(或市政类或交通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注:

(1)须同时提供代理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告)的官网截图或官网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官网”指县级<含>以上各类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截图或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类型)

(2)以中标公示(公告)的官网截图或官网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中体现的发布时间为准。

3.3本包不接受联合应征。

4、包2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1人员条件:

4.1.1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4.1.2配备3人(含)以上人员组建项目组,其中1人为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招标师资格;其他人员至少1名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注:

(1)须提供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招标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上登记的最新工作单位须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单位<或其分公司>名称一致)。

(2)须提供至少1名其他人员的水利水电类工程师(含)以上复印件。

(3)须提供为项目组所有人员近3个月(自2017年1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提供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2业绩条件:

近三年内(自公开征集截止之日起追溯三年)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具有5个及以上且累计金额(指所有项目所有标段的中标金额)达0.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含水利枢纽和水工建筑物工程(包括:水电站、泵站、水闸工程,船闸、渡槽工程等),基础处理(含防渗墙),水工隧洞,挖泥船疏浚专业技术工程,堤防及相应的河道工程,渠道,灌区水工建筑物等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

注:

(1)公开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代理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告)的官网截图或官网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官网”指县级<含>以上各类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截图或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类型)。

(2)非公开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中标金额、签订时间。

(3)以中标公示(公告)的官网截图或官网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中体现的发布时间(或业绩证明材料中的签订时间)为准。

4.3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暂定乙级(含)以上资质。

4.4本包接受联合应征。

4.4.1联合应征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4.2联合应征的牵头人须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且满足4.1、4.2条规定的条件。

4.4.3如联合应征的,必须由联合应征牵头人进行现场报名、递交应征文件,否则其应征将被拒绝。

4.4.4联合应征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或者与其他单位联合参加本包的应征。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应征和与此有关联合的应征均将被一并拒绝。

4.5本包工作内容包含招标代理和清单控制价编制,其中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执行芜湖市的相关规定。

5、包3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1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省政府采购分网完成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2人员条件:

5.2.1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5.2.2配备5人(含)以上人员组建项目组(其中1人为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招标师资格)。

注:

(1)须提供代理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招标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须提供与项目组所有人员不少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须提供为项目组所有人员近3个月(自2017年1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提供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3业绩条件:

近三年内(自公开征集截止之日起追溯三年)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至少具有3个单项中标(成交)金额均不少于2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业绩。

注:

(1)须同时提供代理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的官网截图或官网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官网”指县级<含>以上各类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2)以中标公示(公告)、成交公告的官网截图或官网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中体现的发布时间为准。

5.4本包不接受联合应征。

 

二、评审办法

1、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名录征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2、评委会按征集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3、评委会成员独立评审后,如对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某项资格条件审查有不同意见,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否通过;

4、评委会判定应征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应征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的内容时除外。

5、评审通过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内无异议,确定为名录单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有意向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窗口报名。

2、报名的方式:

2.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接受报名:

2.1.1加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1.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2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否则不接受报名:

2.2.1加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2.3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不再退还。

3、报名成功后,向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处领取报名函。

4、本项目共分3个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含项目组人员)可根据“征集资格条件”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应征,必须对该包别进行报名,否则对应包别的应征无效。

5、本次征集应征文件格式及相关资料,详见本征集公告附件。

 

四、应征文件的编制

1、应征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应征文件的副本可以复印。

2、应征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扫描、影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3、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应征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不退还,请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做好备份。

4、应征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当一致,若发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应征文件被误读等不利后果由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参加多个包别的应征,应征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各包应征文件资料不得相互替代使用,评委会评审时只根据对应包别的应征文件中的资料进行评审,不在其他包别的应征文件中寻求资料。

6、应征文件数量:正本份,副本

7、应征文件密封:应征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每个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别号。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外封上应盖有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章)。

 

五、应征文件的递交

1、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8年4月25 日9:30 至2018年4月25日17:00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5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递交应征文件。

2、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应征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征文件不予接收:

(1)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2)应征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密封的;

(3)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函原件的;

(4)未由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应征文件的。

 

六、其他要求

1、征集主体和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不保证代理项目的数量与规模。

2、本征集文件、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相关材料均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3、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为名录单位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为贰万元。

4、应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须建立完善的招标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八、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璐璐、郑丽丽      联系电话:18505559826、18055535031

 

九、征集主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3-3121017

 

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1、应征评审表

2、应征文件格式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名录信用评价及管理细则》

5、《关于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重点职业人群诚信档案制度的通知》

6、《芜湖市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7、《芜湖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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