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黄进舍至杨家坦公路、竦坑村至红心岭公路、竦洪线(溪头至大谷运)改造、黄村至洪村口公路)补遗(第1次)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一卷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之“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款号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30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1.5‰”有误,现更正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30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2.5‰”。其他不变!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歙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