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标公示发布办法
为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各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作用,根据建设部建市〔2003〕231号文件中所制定的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示范文本要求,特制定中标公示发布办法。
一、建设工程中标公示范围界定:
所有进入亳州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活动的建设工程,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都应当在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中标公示。
二、中标公示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人及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规模;
4.招标方式;
5.中标价、工期及质量;
6.开标时间;
7.中标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建造师)名称;
8.公示时间。
三、中标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