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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施工01标段 招标公告

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施工01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已由宿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宿交办〔2018〕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宿州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01标段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灵璧船闸布置在节制闸的右侧,船闸中心线与节制闸中心线相互平行,两中心线相距220m,上闸首为防洪闸首,与节制闸挡水线对齐。闸首及闸室布设总长度298.4m,其中上闸首长29.6m、闸室长240m、下闸首长度28.8m。

灵璧船闸建设尺度为 240×23×4.5m(长×宽×最小门槛水深)。主要通航建筑物级别划分如下:上闸首为2 级水工建筑物,下闸首、闸室为 3 级水工建筑物,导航墙、靠船墩、护岸等为 4 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工程为 5 级水工建筑物。

灵璧船闸上游引航道采用对称式布置、下游引航道采用不对称式布置。上、下游主导航墙和靠船墩均布置在引航道右侧,引航道底宽为50m。上、下游导航调顺段长度(沿船闸轴线投影长度)为164.1m,靠船段长均为240m。

灵璧县外环路大桥跨上游导航墙布置,桥梁中心线距上闸首上游边线约42.5m,左岸接老桥,右岸接在建外环路。其中:老桥1~8跨完全利用,9~20跨顶升利用;21~42跨为新建段,主跨采用2×80米预应力简支砼系杆拱分别跨船闸及南侧防洪大堤。接线长457.15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25~30.5米,沥青砼路面。节制闸交通桥按跨闸人行桥改建,桥面宽8米,主跨为25米预应力砼简支T梁。

2.2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节制闸的右侧 。

2.3 建设规模

 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闸室尺度为 240×23×4.5m(长×宽×最小门槛水深)。 。

 外环路大桥:大桥在原位改建,桥梁全长942.85米,全宽25米,通航净高8米,设计荷载公路—I级。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工期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2.5 招标范围

 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施工01标招标范围为:上下闸首、闸室、上下游导航墙、上下游靠船墩、引航道护坡、土方工程(含管理区填筑)、堤顶道路、锚地与分水墙、航标、观测工程、外环路大桥、跨闸人行桥、基坑防护截渗、施工降排水、临时道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即施工01标(合同编号: LBCZ-01标)。

2.7 招标项目预算

施工01标(合同编号: LBCZ-01标)投资36000万元。

2.8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设备等要求见下表(详见公告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类别

资格条件

1

资质

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

(1)独立的企业法人;

(2)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通航建筑物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上需要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

要求

近三年(2015年-2017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并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

业绩

要求

(1)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必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闸室净宽23米及以上船闸工程的施工;

(2)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必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主跨跨径不小于80米桥梁工程的施工。

(上述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4

信誉

要求

(1)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应如实承诺)。

(4)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1.4.4规定情形之一的。

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施工经验10年以上;

(5)至少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6

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资质要求: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B证;

(3)施工经验10年以上;

(4)至少在一个船闸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

7

其他要求

未被招标人列入诚信守约黑名单的单位。

自2018年4月起,招标人推出的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诚信守约管理若干意见中与投标人约定,凡是在招投标期间、项目实施期间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投标单位违反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一信封 七、承诺函 (四)诚信守约承诺函”承诺事项,均会被招标人列入诚信守约黑名单,该单位将按照承诺函的约定,自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两年内放弃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段;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 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2018年12月5日下午17:00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fggzy.com)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 4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 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齐每标段的标书及图纸费用,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详见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1.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1.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2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7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人民币800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2370102100109599317355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fe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交通网站(http://www.ahjt.gov.cn)、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网(http://www.ahgh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网站(http://www.ahjzz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

联  系   人:郑东黎

电  话:0551-63535715转803;13385609887

邮 政  编 码:230051

E-mail:2072912173@qq.com

发包人:安徽省宿州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市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七路南侧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13739276408  

邮政编码:234000

邮    箱:471057309@qq.com

招 标 人: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东段1888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4299787

传    真:0551-64299928

邮政编码:230051

E-mail::ahghjsb@126.com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856号

邮政编码:230051

监督电话:0551-64682532

8. 其他事项

8.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8.2企业报名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交易主体报名及咨询”--“交易主体报名及咨询服务指南”。

8.3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8.4 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前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8.5 企业报名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如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8.6 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8.7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公告附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公告附件2 《评标办法》

 

       招 标 人: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

施工01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

(1)独立的企业法人;

(2)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通航建筑物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上需要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5年-2017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并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必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闸室净宽23米及以上船闸工程的施工;

(2)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必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主跨跨径不小于80米桥梁工程的施工。

(上述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1.4.4规定情形之一的。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施工经验5年以上;

(5)至少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1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施工经验8年以上;

(4)至少在一个船闸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参加本单位不低于一年的(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附录6 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

 

未被招标人列入诚信守约黑名单的单位。

自2018年4月起,招标人推出的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诚信守约管理若干意见中与投标人约定,凡是在招投标期间、项目实施期间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投标单位违反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一信封 七、承诺函 (四)诚信守约承诺函”承诺事项,均会被招标人列入诚信守约黑名单,该单位将按照承诺函的约定,自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两年内放弃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标活动。

 

 

 

 

 

投标文件正文1.4.3、1.4.4要求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6)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7)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

施工01标段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方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照综合评分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交通运输部门发布的最新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获得较高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确定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的投标人优先;

信用等级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标)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招标人名称填写正确。

(2)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减。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5)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含补遗书等),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6)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公证书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所在市/县的公证机关出具,且原件装订在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标正本中。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公证书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所在市/县的公证机关出具,且原件装订在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标正本中。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2)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投标人的信誉规定。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还应提供参加本单位不低于一年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投标人的其他人员规定。安全员还应提供参加本单位不低于一年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投标人的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且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且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质量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质量目标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安全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且安全目标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道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

分包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不能接受条款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6)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施工组织设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条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

初步评审(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填写正确;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3)报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投标文件中“人工、主要材料用量、单价统计表”未填报调价材料水泥、钢材、黄砂、碎石、块石)价格单价的。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1)一份报价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2)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报价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1)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所投标段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2)安全生产费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得低于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总额1.5%。

投标报价修正

修改总价,同时修改相关分项报价及单价分析表

计算误差

经算术修正最终投标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3%以下,且投标人接受修正价格

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注: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后,公布第一信封得分;第二信封初步评审阶段,初步评审有一项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评标期间及投标有效期内评标基准价不再调整。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  商务和技术文件(5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5 分

(2)项目管理机构: 15 分

(3)其他因素:     30

1)企业业绩: 15 分

2)财务能力: 5 分

3)履约信誉: 10

4)其    他: 0

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50分)

(4)评标价: 5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Q+B×(1-Q)〕×K

其中:

A—第二信封所有投标人(除第二信封开标现场当场被否决的投标文件外)评标价算术平均值(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

B—招标人编制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

Q—权重系数(65%、70%、75%)

K—浮动系数(0.99、0.98、0.97、0.96、0.95)

权重系数Q和浮动系数K在开标现场由监督人或投标人代表抽取。

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且第一信封评审得分≥30分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启如第一信封评审得分≥30分的投标人少于10家(含10家),则取第一信封得分由高到低前10名(不足10家的,按实际通过家数进入第二信封开启)进行第二信封开启(如有n家投标人第一信封得分相同,其名次并列第m名,排名在n家投标人之后的报价名次从第m+n名开始依次计,如果并列第十名,全部通过。)第二信封开标现场当场被否决的投标文件除外,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按以下规则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的算术平均值A。

①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10家,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去掉1个评标价的最高值和1个评标的最低值。

②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10家,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去掉2个评标价的最高值和1个评标价的最低值。

(3)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宣布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5分

完整性

3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四、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内容齐全得3分,否则得0分。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及规划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工程建设重点、难点、关键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标准化建设

0.2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该项内容得0.2分;本项无内容的得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15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8分

1)满足最低资格条件要求得基本分4.8分;

2)每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水运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加1.6分,加满3.2分为止。(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7分

1)满足最低资格条件要求得基本分4.2分;

2)每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船闸工程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加1.4分,加满2.8分为止。(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2.2.4(3)

其他因素

30

(1)企业业绩

15分

1)满足资格条件最低要求得基本分9分;

2)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每多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船闸工程施工业绩加2.5分,加满5分为止。(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3)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每多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加0.5分,加满1分为止。(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投标人填报的业绩必须包含中标公告截图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且截图必须与实际网址页面一致,并在投标有效期内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该公示信息,若反映不出业绩金额或技术原因无法查询,必须提供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财务能力

5分

1)2017年营业收入(3分)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到达20亿人民币得基本分1.8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0万元人民币加0.2分,加满1.2分为止。

2)2017年净资产(2分)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017年净资产达到2亿人民币得基本分1.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00万人民币加0.1分,加满2.0分为止。

投标文件中提供近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3)

其他因素

30

(3)履约信誉

10

(1)信用评价(5分)

按以下原则确定的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5分;为A级的得4分;B级的得2分,其他等级不得分: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2016年度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若无上述1)、2)、3)项信用评价等级或初次进入安徽市场并且在安徽省或外省没有不良记录的按A级计分。

投标文件中必须放可查询政府相关部门网站的截图及可查询的网址,否则不予认可。

(2)获奖情况(5分)

2007年1月至今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获得过鲁班奖或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交通运输部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或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奖项,每个奖项加1.0分,加满5分为止,没有不得分;

2007年1月至今指获奖的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或颁奖单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奖的不重复加分。

投标文件中必须放可查询政府相关部门网站或颁奖单位网站的截图或颁奖单位的文件,否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