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浍河航道临涣船闸工程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沱浍河航道临涣船闸工程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沱浍河航道临涣船闸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019BASZ425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开标日期:2019年12月24日10时00分
沱浍河航道临涣船闸工程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柒佰贰拾万元整(¥7200000元)
项目负责人:谭标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序号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1 |
京杭运河湖西航道整治一期工程蔺家坝复线船闸工程 |
2 |
六安市梅山南路桥拆除重建工程 |
3 |
浍河固镇复线船闸工程 |
4 |
沙颍河颍上复线船闸工程 |
5 |
合裕航道巢湖复线船闸工程 |
6 |
汾泉河杨桥船闸扩建工程 |
7 |
水阳江宣州综合码头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科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柒佰壹拾陆万零伍佰玖拾元整(¥7160590元)
项目负责人:何建新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序号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1 |
通扬线运东船闸扩容工程监理项目YDCZ-JL标段 |
2 |
淮河出海航道高良涧船闸扩容工程监理项目GLJCZ-JL标段 |
3 |
杨林塘航道整治工程杨林船闸工程监理项目(YLT-YL-JL标段) |
4 |
富春江船闸扩建改造工程(船闸主体水工结构及引航道工程部分) |
5 |
京杭运河邓楼船闸及附属工程 |
6 |
芜申线(高溧段)航道整治工程下坝复线船闸工程施工监理 |
7 |
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高石碑船闸工程施工监理(A标) |
8 |
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监理项目(XCYH-JL1标) |
9 |
通扬线(九圩港船闸及通江连接线段)航道整治工程九圩港二线船闸监理项目 |
10 |
芜申线(高溧段)航道整治工程杨家湾船闸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11 |
杨林塘航道整治工程桥梁施工监理项目(YLTTC-QLJL2合同段) |
12 |
杨林塘昆山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施工监理项目YLTKS-QLJL1标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广州华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陆佰柒拾万元整(¥6700000元)
项目负责人:熊明非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序号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1 |
北江(曲江乌石至三水河口)航道扩能升级项目清远枢纽工程(标段一)施工监理 |
2 |
合川区涪江四桥主桥及附属配套工程 |
3 |
浙能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工程 |
4 |
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工程水工码头和软基处理工程 |
5 |
东莞玖龙码头有限公司2个5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工程 |
6 |
海口港马村港区扩建二期工程(水工工程标段施工监理) |
7 |
佛山港陈村港区杂货码头工程 |
8 |
华德公司马鞭洲燃料油仓储项目15万吨级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程水工工程 |
9 |
宁波-舟山港老塘山作业区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公用码头工程(一阶段) |
否决投标情况: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
项目负责人:郑东黎
联系电话:0551-63535715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繁华大道东段1888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56964800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原安徽省交通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1-63629541
公示期: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联系电话:郑工0551-6353571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向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联系电话:0551-6353571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市场处(原安徽省交通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